“衣仲,好久不见。”话筒彼端传来老成稳重的声音。“自从四年前,小蝶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之后,已经很久没听见庄先生的声音了。”管衣仲苦笑。当时正是庄梦蝶北上求学的第一个月,一个炎热的午后,管衣仲刚要走下庄家豪宅的阶梯,庄梦蝶从他身后喊他,他才回头,就看见庄梦蝶与他擦肩而过,从廿阶高的楼梯摔落地面,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不用这么拘束,我们是多年的老交情了,bckknight。”庄海强的话音里,听不出有责备的意味。“那真是感激不尽哪!anlie。”话虽这么说,但管衣仲的心情可轻松不起来。bckknight是管衣仲在网路上的代号,他便是以此代号与庄海强成为网友的:anlie则是庄海强的化名,管衣仲一直以为这位“anlie”是女性,直到回来台湾方才真相大白。“我印象中的女儿,还是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女娃呢!没想到一转眼她就长大了。”“你们常年待在国外,连新年也无法抽空回来看看,会错过小蝶的成长过程也是意料中的事。”管衣仲绝不会因为对方是雇主,而特意卑躬屈膝。“梦蝶现在看起来乖巧听话,但是她小时候却顽皮得不得了,一连吓跑了几十名照顾她的人。其中有人重伤住院,有人全身烧伤,也有人因此精神异常,而梦蝶‘恶童’之名远播,害得我出再高的价钱都请不到人。”“原来如此,难怪你会要我来照顾她!”管衣仲嘴角抽动着。若非庄海强今日这番话,他还一直以为庄海强是因为对他百分之百信任,才会在得知他心事后,提供他这份管家的工作。“也不只是如此。≈ap;ap;x5c3d;≈ap;ap;x7ba1;网路上骗子不少,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那种需要特意提防的人。”庄海强特别强调地说。“慧眼识英雄哪!”管衣仲嘲讽地说。“而且你一来,梦蝶就变乖了,连佣人们都啧啧称奇,争先恐后向我报告这桩奇闻。”庄海强嘿嘿笑了两声。“那群把宅子塞得满满的佣人,全部是你的眼线吗?”管衣仲不敢置信地问。“我没有命令他们监视你,是他们自己向我报告的。”庄海强急忙辩解。“随你怎么说。”“我一直很感谢你!你没来之前,梦蝶从来不跟我们说话,每次打长途电话给她,她都把话筒扔到墙上就≈ap;ap;x8dd1;≈ap;ap;x5f00;,完全不理我们;但现在她却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主动打电话给我们。你的教育很成功,真的很谢谢你。”“小蝶以前真有那么乘戾吗?”管衣仲不禁怀疑。第一次见到庄梦蝶是在庄家花园的喷水池旁,她站在维纳斯塑像旁甜甜的笑着,身上素白圆裙随风轻飘,而头上的红色缎带也不甘寂寞地飞舞,那模样宛如小仙子般清新动人“你可知道,95%的人与梦蝶初次见面的那天,就会遭受到轻重不等的伤势,而你居然毫发无伤,创下了惊人的纪录。”“小蝶曾做过这种事?可是她第一次见到我,还送我她亲手编的花环呀!”管衣仲抵死也不愿相信,他娇笑可人的小蝶会对他人抱持这么强烈的敌意。还记得当他蹲在她身前,对她笑着说“请多多指教”时,她那粉嫩的俏脸不但可以微笑,还把藏在背后的花圈挂在他脖子。害他当场靶动的在心底发誓,绝不让她受到任何折磨,发誓要小心呵护她成为一名淑女!“她人虽小,害人的鬼主意可多得要命。”庄海强继续说。“小蝶是你的女儿,连作父亲的都不信任她,要她怎能不行为偏差?”管衣仲反驳。“梦蝶非常讨厌生人,即使是家里佣人也无法接近她,所以我不得不另外请人照顾她还有一回,梦蝶将一条漏电的电线丢进游泳池里,然后将前来应征的人诱到游泳池旁,从背后推他下水。”庄海强续道:“那一年,她八岁。”避衣仲无言,沉思半晌,他开口了:“我想那是不小心的吧?以前小蝶也曾跟我一起游泳,并没有发生什么怪事呀!”还记得来到庄家的第一个夏天,他与庄梦蝶一起下水嬉戏,他见庄梦蝶的泳技十分精良,于是稍微松懈了注意力,没想到,她却突然脚抽筋,喝了好几口水,幸好他及时将她救起来。当时,他并没有怀疑小蝶怎么会忽然脚抽筋;自然,现在也不会。即使天下人都说庄梦蝶坏,管衣仲依然认定他的小蝶是纯真善良的。“这还是小意思,她曾经一见面就送对方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盒。”庄海强发觉自己竟然在说服别人相信他的女儿是个坏胚子,想着想着,他不禁失笑。但,他的话句句属实。“这是善意的具体表现。”管衣仲用力点头。“一打开盒盖,一堆狗粪弹了出来,全数打在那位正在幼教班实习的女大学生身上,据说那位女学生从此对教育失去信心,改行写起杀人的恐怖推理小说。”庄海强冷静地述说女儿恶行,他曾一度想放弃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懂得在盒底装弹簧?小蝶还真聪明。”管衣仲冷汗一滴滴地流下。忽然,管衣仲回忆起一件往事“小蝶,以前曾送礼盒给我过,也没有什么不对呀!上次那个应该是巧合吧!”管衣仲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他记得来庄家满一年的那天,小蝶为他办了个宴会,送他一个她自己亲手做的蛋糕,那又酸又苦的滋味,让管衣仲至今难忘。谤据他理智的判断:庄家千金还是别下厨,以免损人不利己。从那天起,庄梦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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