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如果他的手脚身体能动,早就满地打滚了。他想昏迷,可偏偏此时的神经极为坚韧,清晰的感应着体内的变化,体内的痛苦。苏熠凡体内之前的寒意,已经让他的内脏全部冰冻成一坨冰块,突如其来的烈焰,瞬间将冰坨外面的烤成焦炭,而里面依然是一坨坚硬寒冷的冰坨。冰火两重天?人们常说的这句话,是不是这种感觉?苏熠凡的皮肤像煮红的海虾,红通通的冒着热气,张开的嘴巴,喷出一团团的白雾,冷热两股气流在嘴边交汇,形成了一团团的白雾。可惜这等奇景,却无人有缘看到。不知过了多久,好像时间并不长,烈焰虽烈,却难持久,坚冰虽固,难敌烈焰。苏熠凡站起身,全身的衣服已经湿透。寒冷的感觉丝毫皆无,那烈焰虽然熄灭了,可热气却没有褪尽,热气让他脸颊上显露出不正常的红润,比涂了胭脂还要娇艳,身上的汗毛全部打开,好似有丝丝热气冒出。他不敢再喝纯阳酒,抓起一瓶冰镇啤酒,一口气全部喝光,平日里都喝的是酒头泡制的纯阳酒,一瓶啤酒自然不在话下,不过他并不是想喝啤酒,而是要借用冰镇啤酒中的凉气。伸了在腹部一拍,同是喉咙大张,一大口啤酒喷了出来了,接着是第二口,三口之后,将一整瓶冰镇啤酒喷了一地。原本冒着冷气的啤酒,经过他胃部的洗礼,已经变成冒热气。这个办法可行?苏熠凡心中一喜,吞吞吐吐,一连灌了九瓶啤酒,弄得满嘴酒气,却发现再不管用了,心头的炽热还未褪尽,这方法却已无效。“有办法的,我还有一个办法。”目光四周扫过,心头一片灵明不灭,一把抓起小女贼袁海英,顺着破碎的玻璃窗离开饺子店,为了保持心头的灵明,他不断的告诉自己,绝对不能乱杀人,越是这样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只是他忘了,吃人家饺子,其实也是应该付帐的。袁海英的个头不算矮,身体却轻飘飘的,其实她不算轻,只是此时的苏熠凡,处在亢奋之中,再加上母亲虚影带来的变化,让他的力量再次提高了一倍。才七十斤重的袁海英,在他手中轻若无物。如果用专业仪器给他测试,就会让人惊讶的发现,苏熠凡单手提物的力量,已经超过两百公斤,绝对是大力士级别的。离开饺子店,苏熠凡半醒不醒的顺着街道向黑暗处走去,在他仅存不多的灵智之中,知道在灯光下,不太可能有坏人存在,而他现在最需要坏人,越多越好。至于手中的袁海英,只是个小贼,而且看上去不算讨厌,罪不至死,抓她出来,在他的潜意识中,是想从她那儿学会川渝变脸。这玩意,以前好像是戏曲里的绝活,后来又变成了魔术的一种,很是神奇。走出血图空间,袁海英马上清醒过来,感觉自己被人提在手里,挣扎了两下,马上招来打击,肥厚的pi股蛋子,被迷糊的苏熠凡重重的打了两巴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涨到什么程度,因此下手没有分寸。只是两巴掌,袁海英马上老实了,眼前发黑,她觉得自己的pi股被人打碎了。巴掌打在pi股上,已经不是疼的感觉,而是木掉了,感觉不到pi股的存在。生长在孤儿院中,袁海英的生存能力极强,稍稍长大之后,她逃出孤儿院,开始了小偷生涯。她的天赋极佳,在路边看着别人行窃,看上两回,就学会了,不仅学会了,而且比她的前辈更加出色。她不仅有偷窥的天分,长着一双纤长的手指,还拥有语言天赋,一种方言,只要听上几天,就能学得八、九分相似。至于外语,倒是没处学,毕竟不是同一种语言,如果没有教的话,就算学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袁海英还有另一手绝活,那就是跑。其实对她这个行当,跑步那是本份,哪有小偷不会跑路的?她跑的不仅快,而且极为灵活,别看她年纪不大,身体也不是很强壮,可那双笔直的长腿,却不是为了用来诱惑男人的。跑起来飞快,她从没去测试过,不过在所有的‘比赛’之中,每次最后的赢家都是她。用她的话说,干咱这行,必须拿冠军,亚军以下的都在看守所里呆着呢。除了几种特长,令她生活的极为滋润之外,还练就了许多其它的本事,例如变脸、化妆、演技等等。这些对普通人家的孩子,属于一技之长的东西,到了她这儿,就成了生活下去所必须具备的生存技能,不会不行啊。想要活的滋润,就得背后努力,这是她的生存体会,也是这样作的。事实证明,她十岁逃出孤儿院,这七年的时间里,活的相当滋润,别说是以前孤儿院的同伴,就是白领,也远比不上她的生活。按她自己的说法,姐儿怎么滴也算一金领吧。看人下菜碟,自然也是她这一行的本事,没有个好眼力,不知道哪些人是不能动的,那是找死。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有经验的猎人,她从心眼里承认这句话的权威性,倒不是猎人有多聪明,而是猎人手里有枪。
,有本事把枪给狐狸,我们再单挑?没办法,人家有枪啊。因此她给自己定下规矩。警察不能偷、同行不能偷、家有重病者不偷、偷的时候不要偷得太干净。正是因为有这些原则,袁海英发现,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了。不仅买了两套商品房,出门开着宝马,按目前的情况,再工作几年,就可以退休了。由于生活条件不断的提高,偷人钱包这种事,姐儿早就不干了,那太小家子气,也看不上眼,现在能让她看在眼里的并不多。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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