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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2 / 3)

认同了。

崔朝其实真的很喜欢下厨。

因他打小寄居在堂伯家中,本身又不受待见,每回到了饭点儿,大厨房给各屋小郎君送饭菜,自然最后一个送他这里。

有很长一段时间门,他吃的都是只能算温乎的饭菜,冬日甚至还是冰凉的。

好在屋里有个茶炉子,有些炖煮的菜肴汤品可以热一热,饼子也可以烤热了再吃。为此,崔朝一直不喜欢吃面——汤面一热就坨了,会很难吃。

除了冬日,大多数时候,他是懒得一一去重新加热饭菜的,只要不过分凉,他就直接吃了。

很多年来,他记忆里的食物,都是温吞的。

因此,他第一回 吃过炒菜后,就爱上了炒菜。

那时候炒锅还是极稀罕的东西。

晋王是跟着圣人去太史局吃了一顿后,就让将作监又做了一套送给崔朝。晋王还特意带他到小厨房去看了炒菜的全过程。

铁锅里逐渐沸腾的热油冒出金黄色小泡,菜下锅时那一声‘刺啦’的热烈响声,翻炒时候要注意火候的那种专注,以及那弥漫在空中的丰沛的食物香气,迎面而来的热气……

崔朝最喜欢炒菜的烟火热气。

晋王见了爆炒的大火,还拉着他退后一步:“小心火星子跳到你的袍子上——那日我们吃的菜,都是李太史令亲手炒的。我可是看到,他衣服上多了两个小洞。”

崔朝带着一套炒锅回了家。

久违地找回了对食物的热爱,开始自己下厨。

每次做出一道菜肴,炒菜独有的香气和热气,都会熨过他的心,这热腾腾的浓香像是远远飘到了他的儿时。

飘到了那个一口一口努力往下咽温吞吞饭菜的自己面前。

崔朝常会想起过去,但很少为此伤怀。

他一贯是个向前看的人,像他的父母一样,虽然他们陪伴他的时间门短暂,但他们的乐观一直牢牢刻在崔朝脑海中——哪怕在病中,父母也从未颓丧过,一直努力服药,有精神能走动的时候,就带着他去看种在院中的花。

甚至他们还给崔朝留了许多许多信,让孩子在以后没有他们陪伴的日子里慢慢拆开。

崔朝在院中的竹椅上坐下来,欣赏夕阳。

院中搭着架子,种着高昌的葡萄种,是他从司农寺请回来的适应本地土壤的株苗。不过司农寺告知他,第一年种的时候,结出来的葡萄可能不会太好。

这会子是葡萄刚开始要冒串的时节,还看不出今年的葡萄会不会好。

崔朝只是坐在竹椅上,听着暮鼓声,看着夕阳落下,将绿色的葡萄叶染成一种毛茸茸的橙色。

崔朝忽然想起他出使西域时,沙漠中的夕阳。

壮丽的令人目眩神驰。

人间门景致这样多,要兴致盎然的一一去欣赏才不辜负。

直到看过夕阳,崔朝才回到后一进的东厢房里去——那被他用来做了书房。

他问留在家中的小厮:“今日有什么名刺送过来吗?”

外祖送来的两个小子,崔朝发现很有意思。

一个力大如牛,特别喜欢干体力活,所有搬柴火搬炭的活都包圆了不说,还觉得崔郎君这里事太少,他闲不住,给崔朝把所有院子里的土翻了好几遍,前院要待客,种的就都是花卉,后院自家人住,种的全是瓜果蔬菜。

但这体力好的,偏生在读书认字上一窍不懂——崔朝原想教他们都读书识字的,结果这个就是学不进去,甚至求了胡婆婆让郎君别教他了。

另一个倒是瘦瘦小小的很机灵,学字比较快。

如今已经能大体看懂送来的名刺了。

“有不少,已经给郎君分过了!”阿余将分好的名刺搬进书房,然后特意指了指最上头的一份:“米行的吴掌柜连着送了三日的名刺了,估计是有急事要见郎君。”

崔朝有不少产业,其中有父母留下来给他的。也有些,是与太子殿下相关的——太子还是晋王的时候,就有不少私产让他代管。

虽说唐律规定,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但几乎所有官员都有自己的田庄铺子,只是寻人代为经营罢了。

就连朝廷署衙都是这样——比如各部的公厨,可不是每年吃多少钱,最后还能去民部报多少的账。

而是年关一开始,民部就把一年供给公厨的银钱发下去:比如三省这种宰辅部门,能得一千贯,六部与九寺这等部门就要次一等,只得五百贯。

够不够吃的,是各署衙自己的事儿。

这些钱,若是只放着坐吃山空,一年到头,也就勉强能吃饱,吃好是绝对不够的。

因而朝廷是允许各署衙自行找些会做生意的‘捉钱人’来,把这些本钱给他们,然后让商人去经营,最后多弄些钱来,丰富自家的公厨。

当然,如果哪个部门自己眼瘸看走了眼,找的商人破了产,那只好自认倒霉了,大家可能一年都没有公家饭吃,只好各自回去吃自己。

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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