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王铁匠那把剑当真已经养成,那李慕也不会吝啬钱财。
第七十三章 壕无人性的男人
过不多时,王铁匠提着一把长剑走了出来。
这把剑用的是花梨木剑鞘,花梨木剑柄,剑格与剑首皆加装黄铜剑饰。
从外形上看,这把剑普普通通,并无什么特色。
但是当王铁匠将剑从鞘中拔出,一抹紫色立时映入李慕眼帘。
这把剑长约三尺二寸,宽约两指,剑身之上密布古色古香的斑纹,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幽幽紫芒,森森寒光。
那斑纹正是鏻、钙质浮于剑身的体现。
这下连阮星竹也顾不得害羞,凑上前来观看。
王铁匠自得的道:“公子看这把剑如何?”
李慕叹服的道:“当真是养至大成的好剑,此剑若妥善保存,当可千年不朽。”
王铁匠满意的咧嘴一笑,道:“公子果然是识货之人,你再看。”
他探手从盘在头上的发髻中,捻出一缕发丝放到剑刃上,张口一吹,那缕头发立时断开,飘落下地。
李慕双目发亮,赞叹道:“好一把吹毛断发的宝剑,王叔技艺精湛,在下佩服。”
“呵呵呵……”王铁匠笑着还剑入鞘,道:“实不相瞒,这把剑十几年前打造出来时,只用了三两二钱银子的本钱。”
“公子若喜欢,你随便开个价,只要老王我不亏本,你就把剑拿走。”
李慕当即探手入怀,掏出一叠交子,抽出其中面额最大的一张,递到王铁匠面前,将其他的塞回怀里。
王铁匠和阮星竹定睛看去,竟是整整一百两。
王铁匠没有伸手接,只是高兴的道:“公子爽快,你如此看重这把剑,也是此剑的福气,但这……确实太多了。”
李慕微笑着从王铁匠手里取过剑,把交子塞到他手中,道:“王叔尽管拿着,这把剑值这个价,王叔的手艺更值这个价。”
听李慕这样讲,王铁匠无话可说,若是不收,岂不是认为自己的手艺不值这个价?
这不是矫情,对手艺人来说,最看重的事,莫过于自己的手艺被人认可。
你可以说他做的东西不合你心意,但不能说他手艺不行,除非是手艺确实不行。
王铁匠终于不再推辞,抱拳道:“既如此,那我就厚颜收下了,多谢公子抬爱。”
李慕笑道:“在下一会儿去拜访阮前辈,王叔若有暇,不妨过来一起喝一杯。”
王铁匠哈哈笑道:“好,跟公子这般豪爽之人喝酒,也是一件十分痛快的事,我一定到。”
李慕欣然告辞,与阮星竹并肩离开了铁匠铺。
手中提着长剑,总算有了几分江湖侠客的味道,不再是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
这把剑并非什么如玄铁那般的神材打造,其实算不得贵重,最多只能算是普通长剑中的精品。
所谓的吹毛断发,也就是一个噱头而已,这看起来非常牛逼的锋利度,跟铸剑的材料好坏、剑身硬度、剑体韧性都没有什么关系。
只需要将剑刃磨得极薄即可,哪怕用一块生铁片,也能磨出吹毛断发的效果。
若无王铁匠养剑大成,这把剑也就值个五六两,即便是养成的剑,给个三十两顶天了。
花一百两买这把剑,李慕可算是十分大方。
虽说阮星竹本身家庭条件也不差,可李慕的豪爽大气,依然让她另眼相看,好感倍增。
壕无人性的男人,在任何时代都是吃香的。
郭靖这个傻小子,为什么能让黄蓉这个白富美一见倾心?
不就是因为他够壕吗?
初相识就请吃大餐,吃完大餐送黄金,送完黄金还送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是什么档次?那就是后世的布加迪威龙。
如此壕无人性,哪个女孩子招架得住?
李慕也丝毫不担心,自己总共只剩两百两,这一下子就花去一半。
以前就说过,有明确时代背景的金系武侠世界,都是一脉相承。
梁元帝藏下的天宁寺宝藏,在笑傲世界存在,在这个世界自然同样存在。
自《天龙八部》时代往后,一直到《连城诀》时代,这个宝藏都在那放着。
只要李慕进入的,是这两个时间段之间的金系武侠世界,江陵天宁寺那座大金佛,便都是李慕的提款机。
……
“妹子,你爹喜欢喝什么酒?”
“他最喜欢琅琊台酒,其次是兰陵酒。”
好家伙,这口味够刁的,全是鲁地上等好酒。
琅琊台五十文一斤,打他二两银子的。
李慕将长剑插到腰间腰带上,抱着两坛二十斤装的酒坛子离开酒铺,之后去客栈买些卤肉烧鸡做下酒菜。
最后买了些茗茶、糕点,又到布庄买了两匹丝绸,作为上门拜访的见面礼。
还好布庄的伙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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