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伤,此时柱着一根棍子,走得摇摇晃晃,身边还有个半大少年扶着他。而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姑娘,都是五六岁的年纪,头发枯黄,穿得也不好,所有人都是一脸菜色。
高玲珑低下头思量着接收记忆的机会,忽然觉得脚底下痛得厉害,一瞅才发现自己是光着脚的。
不止是她,一行人中除了年纪最大的老人家和那个腿脚受伤的男人之外,其他的人全是光脚。
光脚不怕,关键是日头这么大,地是烫的。高玲珑抬脚一瞅,发现脚底下已经生了厚厚的一层茧子。她怀疑这脚就算是放在水里泡,也泡不干净,因为那泥已经深入到了脚板的纹路中。
她想着这些,走路就慢了一点。忽然就见那个男人不耐烦地开口:“磨蹭什么?咱们今日得赶紧进城,否则又要在郊外露宿。你一个大姑娘,怎么没点儿危机感呢?周围到处都是男人,谁也不认识谁,万一他们起了歹意,咱们这一群老弱病残拦得住几个?”
高玲珑垂下眼眸:“我要上茅厕。”
“东西都没吃,也不知道哪里来东西拉。”这一次开口的是三个妇人中的其中一位,她比较年轻,脚上是用编了勉强像鞋子的东西。此时耷拉着眉眼,显得有些刻薄。
“你们稍微坐一坐,我带着大穗去一趟。”另一个妇人松开了扶着老人家的手,过来拉高玲珑。
“大穗,咱们快去快回。”她不管那些人难看的脸色,拽着高玲珑就走。
高玲珑说要上茅厕是真的,这肚子咕噜噜的叫唤,又痛得厉害,应该是病了。这逃命的路上拉肚子,难怪会被人嫌弃。
他们站的地方是两山之间的田地,左右都是山林,只是山林里光秃秃一片,很难找到干枯的荒草。想要躲在里面上茅厕不被人发现,几乎不可能。
“那边有一堆石头。”妇人不由分说抓住高玲珑的手往那里奔。
高玲珑蹲在一堆石头中间,唯一的入口被纤瘦的妇人挡着,倒不怕被人发现。可是,正如那男人所说,他们压根儿没有吃东西,甚至连水都没喝。哪里拉得出来?
她扶着石头,闭上了眼睛。
原身罗大穗,出生在姜国和离国的边境,这地方几乎每年都在打仗。今年还是姜国人明年就是离国人了,说不准,后年又变成了姜国人。
反正不管是哪国人,住在这里的百姓想要安居乐业,那是白日做梦。罗大穗从记事起,周围就没有消停过。不过,这人是有脑子的,在这样的境地中,当地的百姓也想出了一些应对之策。
最简单也是最普遍的就是挖地窖,几乎每家每户都有铺子一个地窖,入口都藏在隐蔽处。地窖中藏了家里所有的粮食,除此外,还有水和锅碗瓢盆,就连柴火和小炉子也是有的,甚至还修出了烟道。
为了不被人发现,烟道也开在极其隐蔽的地方,总之,只要一开始打仗,所有人就藏进去。短则天,多则几个月。
只有秋收的时候会让百姓受损失,其他时间,打仗归打仗,日子还是照常过。
罗大穗家里兄弟姐妹六人,她是老四,前面有哥哥姐姐,底下有弟弟妹妹。不大不小,两头受气。反正挨骂的基本是她,干活儿时也忘不了她。
有好吃的,就不一定能想起她来了。长辈的原话是:哥哥姐姐要干活,吃饭才有力气。弟弟妹妹还小,得好好照顾。
在这样的情形下,罗大穗长大了,十三岁那年,天干少雨,周围村子里的小河都干了,井里也不再出水。甚至就连城里的大河都变成了小河沟。
那些大户家的田地都没收成,像罗家这样风调雨顺也只能让全家不饿死的人家过的日子可想而知。
那一年,罗大穗十三,最大的哥哥十七,二哥十六,三姐十五,全都没有成亲。
可家里这么多人,别说娶媳妇,都要养不活了。双亲商量过后,将姐妹二人叫了出去。
三姐嫁给了同村的后生。而罗大穗……去了镇上的富户,给周家的长孙冲喜。
冲喜这种事,那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但凡还有一点儿办法都不会这么干。周家的长孙是出门被人打了一顿,发现的时候已经只剩下一口气,全身都是血,听说身上的骨头有一大半是断了的,就算能捡回一条命,往后也只能躺在床上当个废人。
人都已经废了,自然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的,罗家夫妻会答应这门婚事。皆因为周家出了五百斤粮食的聘礼。
五百斤啊,一家人够吃一年了。
于是,婚事就这么定下,罗大穗稀里糊涂地嫁去了周家。进门两天,连回门都没来得及,周公子就没了。至此,她成了寡妇。
本以为干旱也就这一年,可接下来的两年里天上一滴雨都没有,周围的粮食都欠收,往年的存粮都已经全部吃干净,甚至就连树皮都被人给剥了。
这节骨眼儿上,两边又打了起来。以前躲在地窖里,过上十天半月甚至几个月,现在这种情形躲进去,那就只有饿死。
蝼蚁尚且贪生,能活着谁又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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