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奚延越出了小区,上了一辆出租车,目的地是一家叫“elvis”的酒吧。
半个小时之后,穆木言也来到了这家酒吧,不是巧合。两人所住的小区进出都需要人脸识别,奚延越的脸出现在安保系统的同时,穆木言的手机就能收到提醒,他因此掌控了奚延越的动向。
这还是穆木言第一次来酒吧,就算他听不见,光是感受那节奏强烈的鼓点也能察觉出环境有多喧闹,灯光昏暗却又炫目,斑斑点点打在顾客的脸上。
台上有几个穿着暴露的人在跳舞,身段性感,神情魅惑,看着比女人还女人,但细看之后不难分辨他们都是男人,这是家正宗的gay吧。
穆木言穿着一身与这里格格不入的行头,在拥挤的人群中挤过来到吧台前,随便要了一杯酒,继续扫视整个酒吧。他刚刚观察过了,台上这几个人里没有奚延越。
台上的舞结束了,灯光和背景乐在同一时间熄灭,突兀的空白期并没有延续多久,几记鼓声再次激荡起情绪。
吉他、贝斯、键盘完美嵌入架子鼓鼓点,一段高昂的嘶吼破开沉闷的气氛,灯光再次亮起聚焦于台上的五人,台下欢呼声响起。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乐队,每位成员在台上都很有活力,主唱、吉他手和贝斯手相比不能移动的键盘手和鼓手而言无疑更受关注,但穆木言的目光却穿过几人,径直落在鼓手身上。
那人穿着一件白色无袖t恤,很简约的款式,胸前的银色挂饰会随着动作而甩动,歌曲到高潮时鼓点强势又傲慢,他的脸上笑容张扬,自由挥洒着令人钦羡的叛逆。
穆木言从未见过这般恣意落拓的奚延越。
第一次,穆木言庆幸自己是个聋子,能过滤掉所有嘈杂的旋律,精准地感受到奚延越敲出的每一下鼓点。几杯冷酒下肚,将他浑身都点燃了,眼中的那人远比他想象得迷人百倍。
乐队唱了三首歌之后退场,成员往后台去了。他在眼中消失了,穆木言心里立刻空落了起来,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
推开那扇暗门,眼前是狭长的走廊,穆木言突然感觉步子发沉,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有一个人在这时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头,见一样貌清艳的男人笑着问他:“帅哥是不是走错了?这里是休息室,厕所在那边。”
穆木言踟蹰片刻后还是摇了摇头。
“没走错?”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那你跟我来。”
穆木言跟着他走进一个房间,房间的灯光暧昧,空气中散发着一股甜香,没喝醉的人都觉得头晕。这里除了他俩以外并没有其他人。
穆木言预感不对,转身就要走,那男人却挡在门前。
“干嘛急着走啊?”男人猝不及防地向他扑了过来,将他推在墙上,“我看你喝了一晚上闷酒了,心情不好?”
男人自顾自说着,将手从他的衣摆下伸了进去,惊喜地“啧”了一声:“身材不错嘛,陪我一晚上,今晚的酒都算我的。”
穆木言在这种事情上脑子总转不过来弯,人家的手都快摸到他胸口了,他才后知后觉那人的意图,手忙脚乱地将那人推开,踉跄地逃出了房间,往最近的出口跑去。
出口外黑洞洞的,不知道通往哪里,他眼下管不了那么多,只想尽快从这里逃离。
也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那房间的香薰里掺杂了些什么,他浑身都是软的,走路的时候双腿直打颤,一只脚刚伸出了门,没想到还有台阶,一下没留心跪倒在地上,回过神,只见眼前有两条腿松弛地站着。
他缓缓抬起头,只见奚延越一手插着兜,一手夹着烟,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像是神明俯视低贱的蝼蚁,眼神却尽是凉薄,不见半分怜悯之色。
穆木言只看了一眼就立刻将头低下了,双手撑着地站起身,那双腿却无用的很,颤了两下又要倒下去,他下意识抱住眼前的人,才险险站住脚,没有再次摔倒在地。
他没想到会和奚延越有如此亲密的接触,一时呼吸乱了,心也乱了,明明站稳了,却贪心地不肯撒手,直到对方恼怒地将他推开。
穆木言愣在原地,露出被拒绝后的无措,片刻后才想起来要跑。
“这是喝了多少酒啊,路都走不稳了。”奚延越透过稀薄的烟云看向那个摇晃的身影,不痛不痒地说道。
他身后的墙角蹲了几个乐队的成员,与黑暗融为一体,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主唱林纵玩笑道:“小奚,没准人家就是看你长得好看,故意往你身上扑的呢?”
“少来。”奚延越踢了一下他的屁股,林纵立刻起身反抗,两人一边打闹,一边笑,乐队的其他成员跟着起哄。
“喂。”有一个沉稳的声音出现,打断了他们的玩闹,几人寻声望去,只见有个男人慵懒地靠着门,“你们几个小鬼,看到一个男人从这里出来没有?”
林纵说:“有啊,往那边跑了,没给钱?现在去追还来得及。”
“算了。”男人冷笑一声,遗憾的同时又有些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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