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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邪恶是可以被祛除的,就像liftacurse那样。实则不然,他们能够想当然地提出这一点,很明显是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当中的一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有些人天生感觉不到美,我可以理解。

而有些人,在生命的早或晚,能够感受到召唤。我不喜欢听从命令,就当作是自己心里话,仅此而已。

我从孩提时代就被唤醒了,溺死小鸭子或许只是一小部分。我热爱血腥场面,马车碾死人,女人从楼上跳下来。脉搏鼓动着,在收紧的指节下失去了跳动的能力。我能理解为什么杀手能捅出发表之后,我兴奋得整夜睡不着。

结果警察在名声之前找上了门来。

他们给我看最新的一页报纸,上头印着开膛破肚的黑衣女子,我知道这次她的裙子真的是黑色,而不是印刷导致的结果。那个金发女孩死了。

我看向眼前的治安官,我的麻烦大了。但还能怎么解释呢?开膛手凑巧和我看上同一个女孩。

我这样说了,治安官先是笑了一声,像是嗤笑这个绰号。“别给杀人犯起绰号,这会让他们洋洋得意的。是吗?安德森先生。”

我的嘴唇有些麻,努力笑着,“相信我,真的是巧合。大家不都爱看这样的题材吗。”

“报纸上可从来没提过露西穿的是红色裙子,除非你能从黑白灰中看出其他颜色来。”

我支支吾吾想找些听上去合理的解释,最后只说出一句:“我在梦里见过她。”

真是荒谬。果然,治安官身后的两个年轻警察对视一眼抿着嘴,偷笑的声音落在耳朵里简直像烧开的水壶。

我被领到警局去,做了些笔录,在经过进一步问询后被单独关在一间小屋里。听不见外面声音,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来回踱步。

“……那些女人被弃尸在垃圾堆里,或是巷角,很显然杀手并不在乎她们的身份,甚至可以被解释成唾弃,里面哪能看见一丁点的爱。他有足够打开胸腔的力量,应该相当壮硕,比屠夫还要血腥。里面那个变态作家最多是个自以为是的小丑,并不符合这样的动机。”

年轻警官举起手来,问出了那个在他心中纠结许久的问题:“那么杀手为什么选择拿走一部分内脏呢?”

治安官向他轻轻一指,表情颇为欣赏。“好问题,格莱特,真是个好问题……”他双手撑在桌上,又翻看了两遍案宗,“有时候,猎人会留下自己的战利品……”

等我被放出去时,天色已经全黑了,一名年轻警官全程陪同着。他的名字叫格莱特,在送我到家后,他提出自己有些饿了。

“怎么办呢,现在的面包店大约已经关门了。”

我听出他话里的暗示,于是只好勉为其难邀请他来我家里做客。期间表示了对于警察没有把自己抓进监狱当替罪羊的感谢。

他莫名其妙地看我一眼,“警察可不像你们写的那样无理。更何况,这样的案子可不是什么小人物能做出来的。”

我努力忽略他暗示我是小人物的事实,讪笑着说:“我这不也是想挣到钱吗?谁愿意在这里住一辈子呢?”

于是格莱特在房里转了转,房门进来右侧是客厅左侧是厨房,正中间对着一道向上的楼梯,以及楼梯左侧的一扇小门。

“这是地下室,房东锁上了。”我跟在他身后解释道。

“房东,你这里是租的?”

我点头,又做出要引他上楼的手势,“楼上有两间卧室,不过目前只住了我一人。”

于是他草率地同我上楼看了看,最后只拿了块面包就离开了。我知道警察还没完全放过我,但是我的确什么都没有做过不是吗?

也一样出彩。”

这样的恭维听得我耳朵发烫,“噢,请不要挖苦我了,再这样下去,这顿饭就得吃不下了。”

在结束了短暂的晚餐后,我一如往常那样,将碗盘收在了水槽里,打算等心情不错的时候再洗,然后转身上楼去了。

往浴缸中放水时,我趴在床上读《南方大陆编年史》,其实我并不是热衷于历史的人,对地理也一无所知。像这个镇上所有世世代代都保持着无知的人那样,只需要听得懂传说故事,知道几条法律,保证自己不会过早死掉就行。

但这本来自二手书摊且作者不明的书不太一样,这样的知识储备不属于弗伦的任何一位居民,里面有些故事甚至离奇到如同虚构——太多从未听闻过的战役曾发生在遥远的边疆上。

我合上眼就会看见人们从广场上穿行而过,表情麻木得像走上刑场的犯人,继续读下去,就像是站在圣人雕像下,踩进那个小小的水坑,那是来自数十年前的重量。

和人交流是很累的,但写下文字就相当于传授记忆,这不一样,是直接进行在脑内的交流,我痴迷于这种感受,就像才来到这里。

我望向他的眼睛,瞧见了底片中的光。

我的口舌就像被操纵那样,说出了心里话:“不,我要看你杀他,结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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