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天已经很晚了,你们先跟着我们待一晚,等明天天一亮,到这些匪徒放粮食的地方能带多少带多少再离开吧。”
这些女娘和哥儿家里人都被二癞子等人杀了,身心备受摧残,林真之前虽然说了会放了他们,但是好几个都没当回事,不过是从一伙贼人的手里落在另一伙贼人的手里,没什么区别。
直到此刻才真的有种自己逃出生天,终于得救了的感觉,十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突然流下眼泪,咬紧的牙关也发出哭声。
林真:“……”
林真和顾凛走在前头,带着他们回到两座小山包那里,王钦他们已经把二癞子等人的尸体抬得远远的,这么重的血腥味,怕引来财狼虎扑。
他们还在马车和骡车挡起来的地方燃了一堆火,陶罐装着水放在火边,准备考热了冲炒面粉吃。
看到林真和顾凛带回来这么多人,纷纷问起来:“这些人……”
别是死了的二癞子等人的家属吧。
林真悄声跟他们说了这些女娘还有哥儿的情况,大家顿时难受起来,其他人都是小子,不方便接触他们,陈娘子主动去跟他们接触,告诉他们晚上睡觉的地方。
赶了一天路,又跟人拼杀了一场,林真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他坐在地上靠着石头,望着一点云层都没有的群星闪耀的天空,默默出神。
突然,同样劳累了一天的顾凛走过来,伸手脱了他的鞋子,解他脚上的袜子。
“没事。”林真道。
“我给你换药。”顾凛手里拿着一块被水打湿的帕子,坐在地上捧着他的脚,将溃破水泡挤出来的黄色参杂血丝的粘稠液体擦去。
讲真的,林真都嫌弃自己现在的脚,太埋汰人了。
天天走路,脚上汗水又多,又没有换洗的条件,那味儿别提多冲人,林真可是知道自家小崽子的洁癖有多严重。
他动了动自己的脚丫子:“你怎么能捧着的,不怕你的手窜了味儿啊?”
别说,这一动一股酸酸的味道已经往他鼻子飘过来了,林真哈哈哈哈地靠在石头上,觉得自己可太坏了,太难为孩子了。
顾凛握着他脚,看着他被抹了锅底灰,又因为汗水而冲出些白皙皮肉的笑脸,薄薄的嘴唇牵出一点点弧度:“窜的是林叔的味,林叔没有哪里不好的。”
他手里的帕子动作很轻,擦到溃破的水泡的时候只有一点点轻微的疼,但林真已经好几年没走这么多路了,骨头都是疼的,脚趾头和脚背也有点肿,瑟缩了一下。
顾凛抬着眼睛望着他,从那口小药箱里拿出药膏,拿手指沾了在他溃破的水泡上擦开。
他的手指很长,又没有多少肉,骨感特别强烈,有种锋利之感,沾着白色的药膏在他脚上匀开,就像在磨墨一样。
林真望着他火光下俊气的侧脸,突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鼻梁:“以后你媳妇儿有福。”
“……”
顾凛重新沾了药膏:“何为有福?”
林真两只手撑在身后,笑着道:“因为她的郎君又会念书,武艺又不差,还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照顾起人来还很细心。”
对比现在大多数把女娘还有哥儿当成附属物,自己还没多少本事的男人,被他养大的顾凛确实已经是成亲过日子的上好人选了。
哦还有,上辈子是个纯纯男人,这辈子虽然接受自己是个哥儿,但还是把自己当大半个男人的林真加了句,男人的那儿跟鼻子息息相关唉!
就像自己以前有个高高挺挺的鼻子,在寝室里比那玩意儿从来没输过一样,顾凛这鼻子真是生得好看极了。
山根挺直,弧度利落又干净,一丝一毫多余的累赘都没有。
哪像自己现在,好看是好看,就是缩小了好几倍!!!
顾凛听他说着自己这里好那里好,静默地给他两只脚擦了药,然后也没套上袜子还有鞋子,道:“今天晚上就这么睡吧,让脚松快透气一下,明天林叔跟陈婶坐马车。”
“蚊子太多了,不穿袜子明天肯定满脚都是蚊子包。”林真有点招蚊子,一堆人坐在一起,被咬得最多的绝对是他,而且他晚上睡觉喜欢踢东西,盖上东西也不管用。
顾凛把药放回小药箱里,提着小药箱站起身:“没事,我晚上睡你旁边,给你压着盖脚的。”
“那好。”脚终于能舒服会儿了,林真没有什么不答应的。
野外到处都是枯枝,火堆烧得很大,火苗被风吹得一会儿偏向这边一会儿偏向那边,放在火堆旁边的陶罐里的水烧热了,陈娘子带着人往竹筒杯子里放炒面粉,加热水,面粉都是炒熟了的,里面有糖有坚果碎末,还有糖,香香甜甜的特别好喝。
而且又是高糖的东西,能够快速地补充体能。
林真两只脚涂了药不方便再动,是顾凛端过来的,还有一张拇指那么厚的饼子。
“明天是第四天了,按照王有财说到,咱们还有十二三天左右就能回安远镇,”林真等冲泡的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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