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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2 / 3)

他只是想起,当年在c市,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咖啡师和小打工仔,喻年也总是要把零食分给他。

喻年就是这样孩子气。

吃到了好吃的零食要分给他,看见了好看的电影要跟他再看一遍,像小孩子一样贴在他怀里,看见他就高兴。

明明当年离家出走,财库告急,看见什么好的东西也总是屁颠屁颠买给他,被他训了也屡教不改。

到如今也一样,高冷成熟的外衣之下,里面还是那个天真赤诚的小鬼。

不管他是混迹街头的无名小子,还是声誉斐然的知名画家,对喻年来说都一样,都只是那个需要一起分享糖果的人。

吃过晚饭,祈妄开着车,带着喻年去了罗禾巷46号。

跟照片上一样,这里灰尘遍布,当年这巷子里住着三户人家,现在都搬走了,留下难以出手的老宅子,灰扑扑地伫立在这里。

但是在祈妄记忆里,这里曾经要比现在体面一点,没有这么残破,隔壁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却也会一家人手牵手出门吃饭。

祈妄靠在车上,望着这座曾经在他记忆里压抑高大的建筑。

他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也离不开这个阴暗压抑的地方,以为他的人生只会重复李伟成的道路,变成一滩烂泥。

可他现在好好地站在这里,他的爱人也在他身边,而那对夫妻都已经受到了惩罚。

祈妄盯着那块腐朽的门牌,声音淡淡,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我被李伟成和罗颖佳买过来的时候,才两岁,所以我记不得自己本来家庭的事情,现在是想起来一点,但都很模糊……”

幸运

时隔多年,祈妄再去回忆从前,许多细节都已经变得模糊,像隔着一层雾,看不真切。

他被李伟成买下的时候实在太小了,即使一开始哭闹不止,也慢慢忘记了自己并不是叫李许阳。

但也许他残存的记忆始终提醒着他面前的两个人并不是自己的生身父母,他稍微长大一点,跟李伟成和罗颖佳就不亲近,不爱说话,也不喜欢跟在这两人身边。

久而久之,李伟成和罗颖佳也渐渐没了耐心,认为他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本来日子这样得过且过,也能将就,李伟成和罗颖佳对他很不上心,大冬天也让他穿着单衣,可毕竟还能给他一个屋檐,三餐饱饭,没有使他流落街头。

可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在五达山镇议论了许久的八卦,直接改变了他后来的生活。

“我七岁的时候,罗颖佳跟人私奔了,”祈妄平静地说道,“这在当时是个大事,街头巷尾都在说。李伟成本来就是个没有工作的混混,除了他的父母留下的房子和地,没有别的进项,平常不是酗酒就是游手好闲,都是靠罗颖佳开的小理发店生活。但是她一私奔,既让李伟成面子上难堪,也让那个家里一下子少了最大的经济来源。”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的生活急转直下。

罗颖佳也不喜欢他,会在他高烧的时候把他锁在屋子里,也因为怀疑他偷拿了家里的东西把他的手都捆起来扔进院子里,但是比起后来的李伟成,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没有了罗颖佳,家里一下子变得困难了,但是靠着一点以前的存款和把田地租给别人,也能勉强度日。

但是李伟成脾气却越来越差,最后都施展在了祈妄身上。

祈妄都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顿打。

他那时候太小了,不论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但是在当初他作为一个孩子面对一个成年人,李伟成想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鸟雀。

他印象最深的,好像就是一个雪天,李伟成让他跪在啤酒瓶的碎片上,碎片把他的膝盖割得血肉模糊,但是又在冰天雪地里凝成血痂。

所以他的身上才这么多伤口。

所以他才这么介意别人碰他。

现在再回忆起来,他也算是命大,有几次他都算是命悬一线了,他以为自己会死在李伟成的拳头下,可他居然就这样磕磕绊绊地活了下来。

但是这些祈妄都轻描淡写地省略了,他跟喻年说,“李伟成那时候喝醉酒,偶尔会跟我动手,我那时候还小也不抗揍,就总是尽量躲在外面不回来。我那时候总是想,李伟成要是死了就好了。”

祈妄的声音越来越冷,嘴角却若有若无地勾了一下。

他在喻年面前,一直是温柔内敛的,几乎看不见戾气,比任何一个受过体面教育的绅士都要从容。

可现在他脸上流露出一丝冰冷,像是又回到了多年前的冬夜。

他说,“李伟成死了,我也许也会更加无人可依,会流落街头,但我好像也不在乎。”

祈妄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一直看向那座破败的院子,好像还能看见当年站在门外,迟迟不愿意进去的自己。

小孩子就是这样无力。

没有自由,没有力量,只能任人摆布,那时候长大对他来说是个很遥远的词,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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