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一开始,每次的月考都是四校联考。每次走进考场前,不会比上战场轻松多少。在我高中精神状态还算可以的时候,我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名列前茅,也一直有着还算不错的成绩。
李维一对我的家庭状况略知一二,在我准备出发去考场前,像个大人一样,对我说,如果我能考第一名,可以帮我实现一个愿望。我望着他,不确定他这样的念头是不是出于对我原生家庭的怜悯。我并没有选择点破他泛滥成灾的同情心,反而同他说起范仲淹的断齑画粥的典故。这是我小时候读到的一个故事。
在我童年时期,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野间度过。而到了冬天,当穿着棉衣棉裤也觉得冷的时候,已经将近腊月。姥姥从附近的印刷厂买来过期的报纸,把旧年被旱烟熏得燎得发黄变脆的报纸一点一点揭下来,在烧蜂窝煤的小炉子上坐上一锅热水,白面粉稀拉拉地落在沸水里,用绑好的炊帚不断在锅里翻搅,等到能闻到微微的面香味,糨糊也做成了。把糨糊刷满墙壁,雪白的,印着字的报纸一层层贴过去,在年底年头的那几天,房间亮堂堂,连带着觉得太阳都比平常高上几丈。如果恰好有些剩余,我会拿到一些旧报纸,看过期报纸上的一些旧闻。
有一年报纸上刚好讲到范仲淹断齑画粥的故事。贫穷的书生在学堂煮粟米粥,夜间熬好,第二天等到粥凝固成块,一分为四,一日两餐,各吃两块。有一日富家子弟过来了,好心与他分食山珍海味,范仲淹却拒绝了。由奢入俭难,如果哪天富人走了,他怎么还能吃得下原来的粟米粥。
也许要李维一帮我完成一个愿望并不算什么难事,可他离开以后,我又要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了。我办不到。
在我和李维一分手的那段日子,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没有他的生活。甚至因此动过休学的念头,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另一个校区读书与工作。
在分手之前。每到周末,我坐一个小时的地铁,从s市的最东边到最西边去看他。李维一总是很忙,校历上虽然把周六标注为假期,但是他的导师周一下午就要开组会,时间紧切,周六上午把数据整理好,每个文献做好相关的标注,下午赶工做ppt,有时候会一直做到凌晨。我劝过几次,反正明天还有时间,周日再做也来得及。总也劝不动。
他认真地对我说,今日事今日毕,凡事都赶早不赶晚。我心里暗骂他上辈子大概真是个短命鬼,到了这辈子总是格外珍惜时间。
然而他把日程表推到我面前,看到周日赫然写着“严慈”两个字,又说不出话来。周日的时间,是独属于我的。我为自己占领了他七分之一的时间而高兴。我们每周日见面,在出租房内做两到三次,每次都精疲力竭,我躺在床上,湿淋淋的汗水从腿弯处不断落下,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在我大腿隐约抽筋的时候,李维一会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继续他的工作。我们之间有性的需求,但是感情上,两个人都很难办。我们并不是知道如何爱人的人,只能等彼此之间生出一些情感的触角,在这样模糊的定义里,我把一些难以归类的情感称之为爱情。
而对于人生的伴侣,李维一的态度更像是如果凑巧,那么有个伴侣也无所谓,没有也不是不行。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似乎完全没有家庭这个选项——至少我当时是那么以为的——我只是他的某个习惯。
这种习惯类似于他数十年如一日固定用某个品牌的洗发水,但换了不是不行。
但对我来说李维一就像是某个器官,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要了我的命。当然我不会把这些话说给李维一听,他听了多半会大煞风景,同我讲起肝脏的再生功能。他肯定是不会把自己比作一根盲肠的。
分手后我对着周日的大把空闲时间不知所措,有时候是去听音乐会,有时候是一个人看一场爱情电影,电影院的海报上写着催泪巨作,我坐在电影院里,因为时间不好,除了我连买票的人都没有,几乎是一个人包了一整场,木然地看着荧幕里的主角们大哭或者大笑。我已经很难理解那样充盈澎湃的情感了。我的情绪干涸得像一片沙漠。
电影看到一半,一个迟来的人才进场,坐在最后一排,手机的荧光微微地亮着,小声地在电话里谈数据污染的事。
“想要剔除数据总要有一个合格的理由,这事关到整个课题组的reputation。”我听着他断断续续的话,心想这人可真没素质。
后来我听并不相熟的同学说,附近一间酒吧正好请来s市某个知名的老牌摇滚乐队演出。s市曾经也是摇滚重镇,九十年代那会出了很多耳熟能详的乐队,林胜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我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态去了酒吧,想要看看当年能把我妈迷到宁肯连大学都不上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特质。
还没等乐队出场,我被李维一带走,并且打断了我一颗智齿。我当时一边骂李维一,一边想这些搞摇滚的人可真他妈不是东西。等到我把牙终于种好,我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我的毕业设计。我终于习惯了没有李维一的日子。
“我总不会凭空消失,何况你要是想找我又不难。”李维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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