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工作,那就是为了人。
她脑海里首先闪过苏志谦的声音,但很快被她否定了。
苏志谦跟常美谈过对象,虽然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苏志谦对常美的喜欢,大家都看在眼里。
不是苏志谦,那就只剩下苏志辉了。
可苏志辉自从瘸腿之后就自暴自弃,在家里稍有不顺心就打砸东西,连苏奶奶都敢骂,好像全世界欠了他一样,他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要么在上学,要么在工作,他却天天跟一些社会青年鬼混在一起,大院不少人看到他都绕着走。
按道理来说,常欢不应该看上这样的人,毕竟她的眼睛可没瞎。
不是苏志谦,也不是苏志辉,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李兰之在想常欢的事,没注意到一旁的常静因为她刚才的那句话,被感动得红了眼睛。
楼下刘秀妍也正在念叨小儿子这么晚还没回家吃饭。
此时被大家念叨的苏志辉正在常欢工作的医院里,他跟几个狐朋狗友和人约架,他因腿瘸了跑得慢,被对方抓住一顿群殴,被打得头破血流。
出事的地方离常欢工作的医院不远,他理所当然就过来找常欢。
常欢看到他满脸是血的样子,被吓得不轻,回过神来连忙拉着他进了急诊室,自己给他清洗伤口。
酒精棉球触到脸上的伤口,苏志辉疼得破骂一口,用力偏过头去。
“别动!”
常欢扳正他的脸,凶巴巴地喝道,但再次下手时,终究比刚才温柔了几分。
急诊室亮白的顶灯照在她的脸上,小时候的常欢天天在太阳底下跑,皮肤比男孩子还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皮肤变白了,此时灯光一照,映得她的皮肤晃人眼。
常欢其实长得并不丑,只是家里几个姐妹长得太出众了,常美的美艳,林飞鱼的清水芙蓉,常静的小家碧玉,跟她们三人比起来,她显得那样普通,那样平平无奇。
可常欢有常欢的优势,她的皮肤白,身材也很饱满,这会儿她站在他面前,胸前鼓囊囊的地方正对着苏志辉的脸。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