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塌的不是床,是他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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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珩最后还是去东昭了。
燕暮寒亲自送的。
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他趴在祝珩身上,像只没断奶的狼崽子一样,叼着祝珩的锁骨,发狠地吮了许久,留下一个极其显眼的暧昧痕迹。
“我会让暗卫保护你,同时他们也会监视你,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
祝珩按着他的后脑勺,纵容地揉了下:“不怕我跑了?”
“怕。”
祝珩哂笑:“那怎么不让我陪你出征了?”
“出征一事我应付得来,我考虑过了,可以给你一个月的时间。”燕暮寒摩挲着他的锁骨,在吮红的痕迹上舔了下,“最迟一个月,若你一个月还没去找我,我就带着大军杀往东昭。”
他弄的太痒了,祝珩皱了下眉头,却没有阻止:“那你怕是要提头回京了。”
燕暮寒不以为然:“管他呢,先打了再说。”
反正无论是死是活,他都会拉着祝珩一起。
天不怕地不怕,目中无人,这才是燕暮寒该有的样子。
“好。”祝珩拨弄着他耳根垂落的流苏,笑笑,“我会去找你。”
保证了一遍不够,又被缠着多保证了几遍,临走的时候,燕暮寒拉着祝珩不撒手:“我后悔了。”
祝珩撩着眼皮看他:“别撒娇了,五日一封信。”
“三日一封。”燕暮寒顺着杆子往上爬,扎进他的怀里,抱着他不撒手,“快答应我,长安,长安,答应我,不然不让你走了。”
狼崽子打通了任督二脉,软硬兼修,已经学会了先礼后兵,好声好气提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开始用行动威胁。
颇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祝珩拿他没有办法,一时间陷入了深深的怀疑之中,他将乖巧听话的小狼崽变成现在这样,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好,三日一封信,到收第十封信的时候,你就见到我了。”
燕暮寒这才满意,黏黏糊糊地说:“长安,我会想你的。”
祝珩故意逗他,没作声。
燕暮寒扁了扁嘴,委屈巴巴地重复:“我会想你的。”
祝珩还是不理。
狼崽子藏不住了,露出锋利的爪子,色厉内荏地威胁:“快说你也会想我。”
祝珩这才弯了弯眼睛,捏住他发红的耳朵:“快别撒娇了,想念的话,要等到重逢时再说,我先欠着。”
“好,我等你来找我。”
话音落下,手腕上一凉,祝珩低头一看,是燕暮寒前几日撸走的手串,重新打磨过,每一颗珠子都圆润光滑。
祝珩心里一酸,觉得被磨的不是玉珠,而是他的心,一言一行,燕暮寒拿着笔,像是要把名字刻在他的心上。
深入骨髓和魂魄,从此再难忘却。
初九是个晴天,万里无云,燕暮寒站在城门上,看着马车驶出城,越走越远,逐渐被车轮卷起的黄沙吞没,只觉得自己的心和魂都跟着马车一道出了城,走远了。
他以为祝珩会厌恶他,会用憎恨的目光看他,但结果……
燕暮寒攥了下手,想到之前疯魔时说的话,后怕的同时又有一丝庆幸。
笼里的野兽被放出来,就再也不会收起爪牙,这是他给祝珩最后的自由时间,一个月之后,他会永远困住祝珩。
将祝珩变成独属于他的祝长安。
“阿嚏!”
祝珩打了个喷嚏,继续回想,越咂摸越觉得带劲。
比起处处顺着他,他更喜欢燕暮寒现在的样子,一会儿像狼,一会儿像猫,又凶又会撒娇,可爱死了。
半个月后再见面,狼崽子会不会变得更凶?
他有些期待。
金折穆走的不是官道,祝珩带着楚戎赶路,暗卫们在隐蔽处保护。
坐的是马车,祝珩嫌麻烦,本想骑马,被燕暮寒强势否决了。
不过在这件事上,狼崽子没发疯耍横,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吹风对身体不好,太累了,说到容易暴露,最后成功说服了祝珩。
“讲理都讲不过某人了。”祝珩兀自咕哝着,失笑,他好像中了毒,刚离开这么一会儿,就想起燕暮寒很多次了。
楚戎驾车,吃饭的时候还没到城镇,两人便拿出干粮来吃。
干粮是燕暮寒亲自准备的,几大箱子,塞满了马车车厢,祝珩不知道里面具体有什么,但他怀疑燕暮寒给他装了一整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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